往日回顾:

“弃船”只为逃避检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14:29 金羊网-羊城晚报

  船主受到海事部门治安处罚

  本报讯 当前一些不法船舶船主为了逃避海事部门检查,采用了一种新的“软”对抗执法方式。

  本月10日,广东海事公安局第五派出所民警配合辖区佛山海事局三水海事处在三水芦苞水域进行巡航中,发现一艘抛锚的运砂船无人值守,海事人员登船后发现船上空无一人,更让人奇怪的是该船船牌以及其他任何能说明该船身份的材料都被船主藏匿,只有一只狗留守。细心的海事人员终于在船载救生设备上看见写有“三水货1033”的字眼,通过查询得知确有该船,遂要求船公司立即通知船主回船接受海事部门检查。一小时以后,船主陈某带着“粤三水货1033”船牌及其他有关船舶资料回到船上。经询问,陈某承认是为了躲避海事检查,才故意带走船上资料“弃船”的。现场海事执法人员和海事公安对陈某进行了教育,并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林翎 李文翔 陈长煊)

  (Fish/编制)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