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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正式通缉王又曾夫妇 时效2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14:44 国际在线

  中国台湾网1月15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台湾检调单位侦办力霸集团弊案,台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林锦村今天表示,力霸集团创办人王又曾、王金世英夫妇,因拘提未到,检方上午正式发布通缉,时效长达25年,完成时间为2031年5月。

  据台“中央社”报道,台湾检调单位上周搜查王金世英位于中华银行光复分行的个人专属办公室,查扣10多箱证物,经过滤卷证后,12日将王又曾、王金世英两人以违反“证交法”、背信等罪列为被告。

  台湾检方认为两人有逃亡、串证意图,且涉犯重罪,因而直接签发拘票,交由台当局“调查局北机组”到王又曾的住所、办公室执行,拘提期限至13日。

  由于在期限内无法拘提王又曾夫妇到案,台北地检署今天上午召开专案会议后,正式将两人发布通缉,因王又曾夫妇被台湾检方认为涉嫌违反“证交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项之罪,且犯罪金额超过新台币1亿元,“依法”通缉时间可长达25年,时效完成时间为2031年5月。

  至于王令麟是否遭限制出境?林锦村不愿正面响应,他仅表示台湾检方的确在上周五晚间,增加对力霸集团案一名关系人进行境管,使全案境管人数增为48人,王家成员大多列名其中。(郭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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