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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书记雇凶砍杀村会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15:40 大众网-鲁中晨报

  本报淄博1月14日讯(记者 孙长良 通讯员 赵长彬)周村区城北路办事处南闫村村支部书记鲍某因与村会计李某产生矛盾,雇人将村会计杀害,他们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

  据犯罪嫌疑人鲍某说,2006年8月,鲍某让村委王某和妇女主任沈某去收村民住宅楼款,“谁知道村会计李某认为我不让他管账了,所以他到处造谣,说我和村妇女主任有‘事儿’,他还到处说掌握了我的经济问题,要把我送进监狱。”鲍某对李某的话十分恼火,便寻思着“教训”一下李某。

  于是,鲍某找来丁某和樊某,“我没想到要杀人,只是想让李某住几天院。”为了“教训”李某,10月1日前后,鲍某让妇女主任沈某的对象高某领着丁某和樊某先熟悉李某的家门和他的葡萄园。10月5日中午,鲍某给李某打电话,让他14:00到村委签个合同,葡萄园是李某去村委的必经之路。通知李某后,鲍某立即给丁某和樊某打了电话,让他们伺机动手。事后,丁某给鲍某打电话,“事儿办完了,砍了他10多刀。”但没想到的是,李某受伤被送进了解放军第148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10月8日,鲍某提了1万元现金给了丁某,过了几天,鲍某又分两次给了丁某的女朋友张某8000元现金。

  对此,犯罪嫌疑人丁某说,鲍某2006年8月给他打电话,让他帮忙“收拾”李某,并答应事后给好处费,于是丁某就答应了,并叫上了同伙樊某。“鲍某让一名姓高的青年开车带我到章丘,借了朋友一辆红色桑塔纳轿车开回周村,第二天,我和赵某一起,花了30元钱买了3把砍刀。”10月5日接到鲍某电话后,樊某把车牌摘了下来,跟丁某伙同赵某等人来到李某家附近,“我去了我女朋友家,樊某告诉我事情办好了,我就给鲍某打了电话。”

  得知李某死亡的消息,丁某提出要出去躲几天,鲍某就给了他们1万元钱,于是丁某和樊某、赵某、刘某先后到了烟台等地住了1个月,他们11月23日回到周村,26日就被公安机关抓获。2006年12月30日,5名犯罪嫌疑人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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