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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了”变“3”马虎债主险吃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0:04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1月15日讯原本是别人欠自己16500元工钱,可给别人建房的李某不小心将“了”打印成了“3”,这样,房主只还了他1000元变为还了他31000元,还据此反将他一军。

  2005年3月,李某为吴某建筑楼房,完工后,吴某欠李某工钱17500元。吴某在支付1000元后就不再支付,为此李某于2006年8月向章丘法院起诉,要求吴某支付剩余款项。收到法院传票后,吴某主动与李某达成了协议,协议书上写明:“甲方(李某)经催要,乙方(吴某)只支付31000元,对剩余16500元迟迟不予支付……乙方在付清甲方16500元后,甲方撤诉……”协议签订后,吴某当场支付了16500元,李某向法院申请撤诉。

  但后来,李某发现协议书中“甲方经催要,乙方只支付31000元”应为“甲方经催要,乙方只支付了1000元”,就向吴某发出了更正通知书,要求改正这个错误,不料此举反而提醒了吴某,吴某于2006年9月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返还多支付的钱款。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协议书上打印的是吴某支付31000元,但吴某对自己实际支付16500元没有异议,其偿付的数额与所欠李某的人工费相吻合,最终认定协议书中“乙方只支付31000元”应为“乙方只支付了1000元”,驳回吴某的诉讼请求。


记 者 高 园  通讯员 邹本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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