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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许可证怎能卖楼房 购房款交了两年没下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1:1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10万元购房款交了两年了,至今不见开发商盖了一块砖。”更让省城市民刘女士气愤的是,她到合肥市房产局查询,竟发现开发商没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想要回房款,开发商却迟迟不愿退还。昨天上午,刘女士致电本报热线反映了这件事。

  刘女士说,2005年1月8日,她在省城望江路上的“黄山花园”楼盘选购了一套商品房,当天交给销售员汪某3000元订金。当年1月14日,刘女士将60000元“诚意金”交给了合肥市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并与该公司签订了“黄山花园内部认购书”。认购书上显示,刘女士认购的是1幢楼501室,单价2851元/平方米,总价327009.7元。

  “当时房子还没建,汪某也没有向我出具1幢楼的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刘女士说,她当时大意了,没有主动要求对方出具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给她看。2005年1月24日,刘女士又向汪某支付了41000元内部认购差价。

  10万多元钱交了近两年时间,刘女士一直没有接到交房通知。“会不会哪个环节出了问题?”刘女士有点坐不住了,忙跑到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去查询,结果让她很震惊,原来黄山花园1幢没有销售许可证。随后,刘女士要求合肥市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立即退还10万元钱,但对方迟迟不愿退款。

  针对此事,记者昨天采访了黄山花园小区负责销售的李经理。据李经理介绍,黄山花园1幢楼的确没有建盖,也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这是由相关主管部门对规划的变动及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动造成的。退款直到现在还没有解决,是因为在退款的同时赔偿给刘女士多少钱的问题上,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没有预售许可证怎么可以卖房?”带着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合肥市房产局宣传法规处。据该处负责人介绍,按规定,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房子是不能出售的,即使内部认购也要有销售许可证;与此同时,开发商及销售部门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定金、“诚意金”等。

  (本报记者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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