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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划定中部六省享受优惠政策市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1:16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郭晓军)中部六省有望享受历史欠税豁免、税收优惠等东北老工业基地享受的优惠政策。记者昨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为支持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六省中部崛起,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该通知对中部六省的享受优惠政策的地、市、县范围进行了确定,下一步,国家有关部委将制定具体优惠政策的实施办法。

  可以确定的是,中央将拿东北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来支持中部六省的崛起,不过,并不是六省的所有地区都可能享受得到。

  昨天,发改委地区司区域政策处相关人士昨日透露,《通知》只是一个比较简单的享受优惠政策范围的划定,即六省中的哪些地区可以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对于具体的优惠政策,也并不是都与东北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支持政策相同,“支持政策大部分与上述两地相同,不同的只是个别。”

  据悉,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农业部等有关部委将研究制订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实施办法,对于没有列入政策实施范围的地区,《通知》要求中部六省给予必要的扶持。

  “我们一直在等待中央出台支持

中部崛起的优惠政策。”昨天,曾提出加快中部崛起议案的全国
人大代表
、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叶青表示,中部六省也有不少老工业基地和国家贫困县,因此,优惠政策应该是老工业地对应东北老工业基地,国家贫困县则对应西部大开发政策。

  叶青还认为,从历史和现实条件看,用于东北地区的历史税收豁免政策,中部地区同样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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