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日回顾:

每版5元卖报纸 不给就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3:02 东亚经贸新闻

  东亚讯(王佳 记者 王春丽) 近日,警方接到报案称,有人以每版5元价格卖报纸,不给就抢。其后,警方抓到3名作案少年。1月12日,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审理了此案。

  李某16岁,玩网络游戏结识了卢某和王某。2006年8月,3人手头紧,李某说:“咱们卖报纸,每版5元,不给就抢,学生好对付。”三人一拍即合。

  2006年9月14日18时,他们来到文化广场东侧,硬塞给一个学生打扮的男生一份报纸。“每版5元,共24版,一共120元钱!”卢某等人威胁说,不给钱就动刀。男生向身边同学借了5元钱,并把手机交给李某。随后,3人卖掉手机,用赃款上网、吃喝。短短6天,李某参与抢劫4起,所抢财物总价值1800元。

  针对此案,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朱建民表示,加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是防止遭受不法侵害的途径,也是预防犯罪的途径。他希望,家长、学校加强学生法制教育。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