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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完善法律援助网络为80万老年人撑起保护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3:27 舜网-济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 郭世锋)家住历下区朝山街的12户老人,4年来一直受到某酒店光污染的侵害。历下区老龄办接到市老龄办的转办电话后,立即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使这一侵害老年人权益的问题很快得到解决。各级老龄工作部门及成员单位严格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全市80万老年人撑起了“保护伞”。

  我市不断完善老年法律援助网络,在市老龄办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联络室”,在市法律服务中心设立“老年人维权接待室”,在“148”法律服务热线中专为老年人开设了法律服务咨询热线。2006年,市老龄办开通了济南市老年人维权热线87080211,目前已接受法律咨询千余人(次);各级老龄工作部门共接待处理老年人来信来访500余人(次),均按照承诺给予妥善处理,群众满意率达99%以上。全市没有发生因老年人合法权益受侵害而越级上访的事件。

  我市两级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成立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领导小组,在执行局成立了涉老案件执行小组,实行涉老案件专案专办、司法援助、规章制度公示等制度,对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法院部门还依法运用先于执行、财产保全等法律手段,使老年当事人从起诉到法院受理那天起,就在经济和物质生活上得到保障。2006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老案件近200件,全部做到了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执行,并对缴纳诉讼费有困难的老年人实行了减免,免缴、缓缴诉讼费4万余元。

  我市认真落实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规定》,目前已为全市老年人办理新版老年优待证34.15万个。同时还出台了《老年人乘坐公共汽(电)车优待规定实施办法》,65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公共汽(电)车半价,70岁以上免费。全市共为2.6万余名老年人办理了优惠乘车卡,为5.7万余名老年人办理了免费乘车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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