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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万元楼盘停贷公积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3:40 北京晨报

  不少市民放弃购买高价楼盘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28岁的李先生供职于南京一家科研单位,对南京主城区的单身公寓很是心仪——虽然这类楼盘每平方米基本上是万元起售,但面积小,一套总价只有三四十万元,狠狠心还是能供下来的。

  他没有想到的是,2006年最后一天,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承办银行下发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购买单价在10000元/平方米以上(含)的住房,暂停公积金贷款。同时停办公积金贷款的,还包括独立别墅、联排别墅、酒店式公寓和层高超3米的住宅4类住房。

  这一消息给李先生的购房梦蒙上了阴影。他和妻子最多能贷到30万元公积金,如果贷20年的话,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相差近5万元。“5万元对于有钱人来说可能不算什么。可像我们这样没什么积蓄、用钱地方又多的人,还是要好好考虑一下的。不如到偏远一些的郊区买房,那样能办到3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还贷压力要轻些。”

  据有关人士透露,最近,像李先生一样,不少南京市民因公积金贷款政策变化而放弃购买城区高价楼盘。根据南京市《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暂行)》要求,从1月5日起,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始按新政策进行贷款审批工作。

  南京公积金贷款新政一出台,即引发社会热议。有市民表示,新政策将损害一部分需要在城市中心区域购房自住的人群的利益。还有人说,如果10个人交了公积金,可是贷款时却只有8个人能贷,2个人不能贷,这公平吗?

  南京大学社会保障系教授任正臣认为,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权和公积金贷款是两个层次的权利,公积金属于公积金缴纳者所有,因此应保证缴纳者能够提取使用。但公积金贷款是互助性质的贷款,并非每个公积金缴纳者的绝对权利,公积金管理机构有权视情况对贷款条件加以规定和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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