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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取消养老保险户籍限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3:40 北京晨报

  惠及320万员工 目前已有200人受益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重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规定》日前颁布,其中最大的突破是非深户籍员工养老门槛降低,取消了非深户籍员工退休前5年连续缴费的限制。

  这意味着非深户籍员工在养老条件上和深户籍员工平起平坐,即只要累计缴费满15年,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可在深圳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新规还包括建立了深户籍人员“延缴延退”制度、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参保等。

  据统计,截至2006年12月31日,深圳参加养老保险人数达426万人,其中约320万为非深户籍员工。目前已有近200名非深户籍员工在深享受养老待遇,月平均养老待遇约1100元。

  有关人士称,养老保险取消非深户籍员工的限制,也并不影响深圳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和人口结构。因为深圳已经改革调整了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使缴费基数高低、时间长短和待遇高低挂钩更加密切,对于缴费基数普遍低、缴费年限普遍短的劳务工而言,待遇也会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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