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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鼻子出血家长提出索赔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5:50 深圳特区报

  罗湖某学校一位老师在用教鞭管教学生时不慎打伤学生

  学生鼻子出血家长提出索赔

  报料人:俞先生

  报料内容:老师教训学生“失手”引纠纷

  报料奖:150元

  去年10月底,罗湖区侨香学校学前班一位老师在“教育”学生过程中失手,不慎将学生鼻子打破。事后,虽然当事老师及学校向学生家长道歉并愿承担医疗费,但是家长还是不满意,提出5万元的赔偿要求。由于对校方处理态度不满,日前,当事孩子的母亲郑女士向本报投诉。

  记者日前在郑女士的家中见到了被打的孩子小龙。小龙今年6岁,是侨香学校学前一班的学生。据郑女士介绍,去年10月23日上午,小龙在上课过程中吃泡泡糖,教数学的李老师发现后,用竹制的教鞭打了小龙几下,其中一下打到了小龙的鼻子上,当时孩子鲜血直流。事发后,李老师主动打电话给郑女士道歉,并表示自己的行为完全是无意的,希望得到谅解。

  事后,李老师也兑现了自己的承诺,她委托男友多次陪同郑女士带孩子到医院诊治,并且到家中看望了小龙,学校领导事后也到郑女士家看望了孩子。郑女士拿出了医院开具的病历,诊断说明小龙的鼻粘膜出现糜烂。虽然只是鼻子出血,但是郑女士对孩子的病情还是十分担心。她告诉记者,事发后她让小龙在家养了几个月,但是孩子的鼻子还是经常出血,有时候一周出血两三次。她听医生说,孩子这病也许十多天就好,也许十年八年都好不了。对此,郑女士非常担忧,她认为学校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对于小龙被打的情况,记者日前来到了侨香学校进行了采访,学校的杨校长向记者表明了他们的立场。杨校长说,小龙的鼻子并不是老师故意打坏的,而是老师当时看到小龙在吃糖,用教鞭打了一下桌子,结果反弹到了孩子的鼻子上。杨校长说无论是不是老师故意的,学校对此事都是负有责任的,毕竟事情发生在学校。事后,学校也主动上门看望了孩子,并且提出承担一切医疗费用。如果在住院期间小龙的母亲要陪护,学校还将给予每天100元的误工费。学校联系医院后,但是医院认为小龙只是鼻子出血,不必住院,拒绝了住院治疗的请求。

  杨校长说,事后他们与小龙的父母也做过协商,校方也提出可以给予一部分“营养费”,但是小龙的家长要五万元,学校认为如果出一万元还可以考虑,但是五万元则无法接受。杨校长说,学校方面最初的态度不会改变,愿意承担医药费,也希望小龙能早日回到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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