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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开查违规加油站 按老价钱卖油可处5倍以下罚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5:51 东方今报

  今报郑州讯 1月14日零时,国家发改委20个月来首次调低汽油零售价格。昨天下午,郑州市物价局物价检查所价格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根据市民举报,发现郑州还有加油站偷偷按老价格给市民加油,这些站主要集中在郑州市建成区外。

  昨天下午4时20分,按照市民举报,郑州市物价局物价检查所价格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来到位于瑞达路与梧桐街交叉口名为“郑州梧桐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加油站。该站3名穿蓝色工作服的加油人员,看到检查人员后,迅速调整加油仪器,等到检查人员走近,90#、93#、97#油加油机上显示单价的小屏幕均为空白。加油人员解释,只要没人加油,屏幕就是空白的。但是一辆车加完93#油走后,屏幕上出现的4.65元/升的价格并没有消失。郑州市物价局物价检查所价格举报中心主任李克亮说,1月14日,市民举报该站93#油还是按照4.83元/升的价格加的。随后,正巧来此加油的樊姓男车主证实了李克亮的说法。樊姓男子说,1月14日来加90#油,还是降价前的4.56元/升(调后为4.38元/升)。

  李克亮与该站周姓站长电话联系后,周站长表示,只要降价后还按老价加油的消费者,凭发票可领回多交的钱。

  此外,昨天上午,一位王姓车主也拿着1月14日加油的发票来价格举报中心投诉。王先生是1月14日上午8时多在中州大道北段河南京源燃料有限公司中原加油站加的油,发票上显示,王先生加了200元钱的93#油,单价每升4.83元。

  “多收的钱,必须退给消费者。”李克亮说,消费者可以拿着发票,到加油站要求退回多收的钱,如果加油站不予退还,消费者可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投诉,物价局将按照《价格法》有关规定,对拒不退钱的加油站处以多收款5倍以下的罚款。物价局特别提醒消费者,一定要保存好发票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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