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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原区委常委刘国圣被起诉 涉嫌贪污受贿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6:55 荆楚网-楚天金报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通讯员晓亮、齐苏、海虹记者艾卿报道:买衣服、打麻将,都用公款“买单”。记者昨日获悉,曾因赌博被省纪委通报的蔡甸区原区委常委刘国圣,因涉嫌贪污、受贿罪,近日被武汉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刘国圣曾任蔡甸区新农街党工委书记。2001年新农街与蔡甸街合并为蔡甸街后,刘继任蔡甸街党工委书记。2003年12月,刘调任蔡甸区委任专职常委(副局级)。

  据检方指控,2002年5月和2003年8月,刘国圣先后2次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张某(另处),索要公款共1.5万元用于打麻将,后张某将此费用以“餐饮”和“副食”发票,在单位财务报销;1999年2月,刘国圣找熟人帮忙为亲属安排工作,花掉了2000元,随后让张某以“购买副食”的名义,将这笔钱在街道办事处报销;2001年12月,刘国圣亲属的房屋要装修,他要下属购买了5卷电线。

  自1999年2月至2005年12月,刘国圣先后37次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将个人购置衣物、居室装防盗网、为儿子购买增高药和学习用品等共19万余元,都通过张某在街道办事处实报实销。另经查,1999年至2006年春节前夕,刘国圣因协调有关公司在蔡甸当地征地、用水、用电、管网、道路等问题上帮了忙,以及在张某的职务升迁上积极举荐,先后13次收受其贿赂共6.6万余元。

  2006年4月,刘国圣在被武汉市纪委“双规”后,如实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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