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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谈话”让贪官难翻供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8:04 南京晨报

  晨报法援热线86852801报道 “这是他们在办案时逼我说的,是诱供,不合法,我不承认。”近日,由南京市溧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武某等人贪污案在法院开庭审理。庭上,武某称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在侦查阶段对自己诱供,取证不合法,他的供述不能作为定案证据。但当公诉人出示了一份神秘谈话笔录后,武某当即改口承认自己说了假话,低头认罪。

  这份神秘的谈话笔录,正是武某与南京市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的“一案一谈话”笔录。武某的这份笔录中清楚地表明,武某曾亲口对纪检人员表示,办案人员不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没有对其刑讯逼供。

  “一案一谈话”制就是以涉案嫌疑人为谈话对象,内容涉及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有无不文明、不依法办案的情况;办案人员有无违纪违规行为等。据了解,南京市检察院实行该制度的初衷主要是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益,杜绝办案人员不文明、不规范的执法行为。

  但在实施后却收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不仅制约了办案人员的执法行为,对个别出尔反尔的嫌疑人也是强有力的制约,纪检监察部门的谈话笔录,可以有效减少嫌疑人日后可能出现的以诱供、刑讯逼供为借口进行翻供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固定证据的作用。

  南京市纪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组组长于泽滨表示,自2004年4月推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实行“一案一谈话”制度以来,南京市检察机关共对375案377人进行了谈话。

  作者:崔洁 肖水金 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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