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大酝酿立法听证制度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8:21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 郭爱娣)北京将为立法类听证会制定地方性法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负责人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正积极为立法类听证会积累经验,在适合的时机将制定地方性法规,促进公众了解和参与立法。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主任张引介绍说,市人大常委会已于去年和前年召开过两次立法听证会,法制办公室不满足于听证会数量的简单增加,而是通过立法听证实践中已掌握的一些数据,对比、参照国家和各地民主立法的最新进展开展了调查研究。据介绍,随着北京市的社会、经济发展,立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地位变得越来越重要,扩大立法民主、完善立法听证制度是北京市地方立法进一步发展的必然趋势。

  据介绍,目前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研究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主要包括:对举行立法听证会的条件和听证范围如何加以规范化、制度化;如何进一步完善立法听证中的民主参与和制约平衡机制;如何为增强听证决策的科学性提供一个有效的基本框架;在已有实践的基础上如何进一步完善立法听证规则。并结合国内外立法听证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分析我国目前立法听证活动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对立法听证的制度建设情况、功能定位和实际运作。

  张引表示,关于听证会立法,各方也有呼吁,听证会最大的特点在于它的公开性,因此应该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制定一个地方性法规,便于公众更好地了解听证规则,有利于公众的参与。但这位负责人也表示,“现在关键是先做起来,取得经验后再制定法规,如果很早把它制定出来,也会制约听证的发展。目前,北京只做了两次立法听证,我们觉得经验还不够,还要继续实践,条件成熟后法规是应该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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