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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区的变迁——格尔木三角区域治理侧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8:39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由于历史原因,格尔木市三角区域个人“圈地”现象严重,成为违法占地的重灾区,给土地管理和社会治安带来了诸多问题。

  格尔木市三角区域占地面积1720.63亩,共有居民6188户,总人口21548人,以金峰东路为界,分为金南、金北、泰东三个区域。

  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随着格尔木资源开发高潮的到来,来自青海东部、甘肃等地的大量移民,自发移居格尔木市三角区域和河坝小区。由于该区域的基础设施十分薄弱,先期到达的部分外来人口在这一区域非法圈地建房,并逐步形成规模。先到该区域的居住户因圈占土地面积大,又将所占的土地分块倒卖给后来的外来人口居住,以此来谋取非法钱财。随后,郭里木德乡东村又以村委会的名义,在金北小区非法批准宅基地近百户,每户收取宅基地费500元到4000元不等。金峰路办事处下属的临时居委会也在该区域非法批地30多户。

  为了加强三角区域土地管理,在节约集约城市土地方面做好文章,更好地维护社会稳定,增强民族团结,格尔木市政府于2001年9月27日下发了《格尔木市统一清理整顿外来人口工作实施方案》,出台了《关于改造安置三角地区违法占地的意见》,对这一区域的居住户进行全面安置。同年10月,格尔木市成立了由国土资源、城建、公安、民政、工商、金峰路办事处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的联合工作组,在三角地区长期开展工作。对群众进行《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解释说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规定,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难问题,解决土地纠纷。随后,市国土资源局对三角地区2185户居民的土地进行了权属调查、宗地测量,并绘制了宗地图,让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居民凭出让金发票、契证及宗地图到国土资源局申请土地登记。领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居民,到公安派出所申请迁移农村户口,并由公安部门颁发城镇居民户口簿。同时,市建设局对三角地区进行了统一规划。

  通过联合安置行动,格尔木市对三角地区发土地证3532宗,登记发证面积1206.3亩,土地使用从以前的非法占地转变到了现在的合法使用。按照主要干道旁每亩80元、侧干道旁每亩60元、住宅面积达200平方米以上收60元、200平方米以下收45元的标准,格尔木市共收取土地出让金3756.9万元。按照土地出让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格尔木市用这些资金贯通了三角地区的主干道及巷道21条,其中江泰路、和平路、江源路和10条巷道已铺建为柏油路面,同时安装了路灯,接通了上、下水管道,使这一地区的基础设施发生了根本变化,从而提高了三角地区的城市化水平,使三角地区的脏、乱、差现象得到了显著改变。

  

城市规划的实施,高效地利用了城市土地。几年间三角地区建起了整齐的楼房,在改善住宅条件的同时,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市政府本着节约用地的原则,在腾出的76亩土地上投资建设了7块绿地、3个垃圾厂,为三角地区的居民改善了环境,办了一件得民心的实事。

  现在,随着三角安置区城市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住宅高了,路灯亮了,马路宽敞了,环境改善了。广大群众对市政府的安置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赞扬,从而也增强了群众的主人翁意识,他们和睦相处,认真监督,自觉维护市政公共设施。

  格尔木市的领导说,要管理好城市土地,关键是要坚持

科学发展观,面对现实,实事求是地解决问题。这里,通过节约集约用地,显化城市土地资产价值,就应是重要的内容。只要我们节约集约利用城市土地,勇于实践,大胆创新,就能在社会稳定,城市和谐发展等方面可以大有作为。 (作者 罗绍宏 王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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