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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城区春节期间限制性燃放烟花爆竹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8:50 红网-湖南日报

  本报1月15日讯(刘芬芬周勇军朱本召)1月14日,常德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批准了市政府《常德市城区春节期间限制性燃放烟花爆竹方案》,届时,常德城区市民可以在限制区域以外燃放烟花爆竹。

  被批准的《方案》中规定,农历除夕早上7点至大年初一晚上12点,正月初二至正月初七每天早上7点至晚上12点,市民可以燃放烟花爆竹。正月十五由市政府组织集中焰火燃放。严禁燃放的区域是:商业步行街、沅安路、人民路、建设路、洞庭大道等主次干道的车行道(含非机动车道),火车站、汽车站、码头等主要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安全保护区和油库、宾馆等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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