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日回顾:

深圳取消养老保险户籍限制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8:53 竞报

  重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规定》日前颁布,其中最大的突破是非深户籍员工养老门槛降低,取消了非深户籍员工退休前5年连续缴费的限制。这意味着,非深户籍员工在养老的条件上和深户籍员工平起平坐,即只要累计缴费满15年,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可在深圳退休,按月领取养老金。新规还包括建立了深户籍人员“延缴延退”制度、台港澳人员和外籍人员的参保等。

  供稿/《中国青年报》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