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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QS”食品仍上柜销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9:07 半岛都市报

  本报1月15日讯(记者陈浩杰见习记者姚佳)从今年1月1日起,茶叶、糖果制品、蜜饯等13类食品必须在贴有“QS”标志的情况下方可上市销售。记者今天在走访中发现,仍有部分超市在违规销售无“QS”标志产品。

  在台东某大型超市,记者看到,该超市里仍有不少无“QS”标志食品在销售。在中山路一家茶叶专卖店里,记者发现,该店所有商品均无“QS”标志,像玫瑰花茶、熏衣草茶、百合花茶等都是用透明袋进行包装,包装袋上没有“QS”标志。对此,质监部门表示,将对违规销售的产品展开专项清查,并依法追究违规销售商家的责任。编辑:李辉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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