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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新名词:预算外资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9:22 千龙网

  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政府委托的其他机构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募集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它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和附加收入等;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计划(物价)部门审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务院以及财政部审批建立的基金、附加收入等;主管部门从所属单位集中的上缴资金;其他未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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