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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干部每年旁听庭审至少一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10:16 金羊网-新快报

  据新华社电公安部近日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公安队伍法律素质的指导意见》,要求创造条件尽可能组织更多民警参加旁听庭审,主要执法部门和法制部门的民警每人每年旁听庭审原则上不少于两次,市(地)级以下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每人每年旁听庭审原则上不少于一次。

  公安部下发《意见》,旨在全面落实公安部党委关于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战略部署,紧密结合公安执法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公安队伍的法律素质。

  (日京/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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