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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叶县城管称太阳能热水器影响市容须拆除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10:25 人民网-人民日报
叶县某小区 去年下半年,河南省叶县城关鑫鑫花园小区一期工程竣工。有些业主入住之前,在房顶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可是,没过几天,业主们就接到县城管局的通知,小区内不准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因为它影响了小区形象,已安装的要限期拆除。业主们只好找经销商将自家的太阳能热水器拆掉。 太阳能热水器是一种环保节能产品,国家提倡使用,叶县城管局的做法让人难以接受。 河南叶县鑫鑫花园小区 部分业主 太阳能热水器因其环保节能而受到消费者的普遍欢迎,但河南省叶县城市管理局为何对县城新建成的鑫鑫花园小区连下两道禁令,不允许小区业主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呢?为搞清事情的原委,记者赶赴当地调查采访。 小区内太阳能热水器被强行拆除 鑫鑫花园小区位于叶县县城新城区,是当地一个小有名气的高档住宅小区,一期工程已竣工,7栋楼房共200多套房子。 记者在鑫鑫花园采访时,发现小区还处于装修阶段,大部分业主尚未入住。据很多业主反映,从去年9月初开始,陆续有一些用户在屋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他们说:“太阳能热水器多好啊,热水能保存好几天呢,不仅节省电费,一旦停水,它还能起到存水的作用。” 可谁也没有想到,9月26日,县城管局给住户发了一份《通告》,称“鑫鑫花园住宅小区已成为新城区的一个亮点,成为树立叶县新形象的一个窗口”,并制定小区容貌的三个标准,其中第三条为:“原则上不得安装太阳能,确需安装的必须使用卧式,并且统一高度,排放整齐,安装在坡屋顶南侧。现已安装立式的必须在10月1日前改造完毕。” 为了小区美观,业主对此表示理解。于是,不符合安装要求的住户通知太阳能热水器经销商,让其按以上通告要求改过来。 然而,事情没有到此结束。10月9日,鑫鑫花园的业主又接到一份《通知》,小区容貌标准第三条改为:“不得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现已安装的必须在2006年10月12日前拆除完毕,否则将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拆除。” 无奈之下,业主们自行拆除了一部分,有些想不通没来得及拆的,就被县城管执法大队强行拆除。据太阳能热水器经销商反映,共拆掉太阳能热水器34台。 就这样,小区内居民眼睁睁地看着太阳能热水器在小区销声匿迹。 拆除只因太阳能热水器影响市容 据四季沐歌、太阳雨、皇明等太阳能热水器经销商透露,10月11日,他们曾到县委反映情况,有关负责人解释说,鑫鑫花园是县城新区的形象窗口,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明确指示,为服务大局,不影响市容市貌,这里不能安装太阳能热水器。 记者采访了县城管局的姚局长。他告诉记者,之所以拆除太阳能热水器,是因为鑫鑫花园是一个高品位、大规模、上档次的住宅小区,是叶县新区的一道风景,安装太阳能热水器会影响市容市貌。县领导亲口对姚局长说过,鑫鑫花园盖得很漂亮,不能安装太阳能热水器,城管局该管的要管。 姚局长说,第二份《通知》之所以有改动,是因为第一份《通告》拟定得很仓促。姚局长说,他本人也是鑫鑫花园的住户,也知道太阳能热水器具有“环保节能,经济适用,无污染,不费电”等优点,部分业主对拆除太阳能热水器有抵触情绪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从市容管理的角度考虑,鑫鑫花园能够展示叶县形象,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之后,房顶上疙疙瘩瘩不好看,现在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市容市貌的要求应该提高,个人利益要服从县里的整体利益。 政府决策应尊重公民合法选择 太阳能热水器拆了,经销商苦不堪言。热水器销量减少不说,有些热水器在拆除过程中被损坏,就再也卖不出去,对他们来说是一个不小的经济损失。 很多业主非常气愤地对记者说:“城管局不分青红皂白拆除太阳能热水器,怎么都说不通。用什么热水器,是公民应有的权利,政府不能为搞形象工程,剥夺我们选择生活方式的自由。” 专家指出,我国制定《可再生能源法》,就是为了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增加能源供应,改善能源结构,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该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太阳能供热采暖和制冷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等太阳能利用系统。”叶县城管局的拆除行为明显有悖于此法,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鑫鑫花园二期工程正在紧张施工,共8栋300多户。据姚局长介绍,二期工程内同样不能安装太阳能热水器。(本报记者 程少华 文并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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