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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晨报》 香港地区的刑警被习惯地称为“CID”(刑事侦缉处英文缩写)。昨日,记者在北京西城公安分局看到,北京刑警现场勘查人员统一了新“行头”,即换成灰白色夹克服,左臂带有“刑事警察”标志,左胸前和后背标有“现场勘查”四个大字,并戴有一顶写有“CID”字样的黑色帽子。这是北京警方首次使用“CID”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