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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大型住宅区要考虑交通修改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12:25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本报讯 合肥修改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大型建设项目规划时都必须要做交通影响分析。其中包括建设5万平米以上的居住区和2万平米以上的公共建筑等。

  合肥对1998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昨天下午,省十届人大二十八次常委会对新修改的办法进行审议。记者获悉,新办法重视“大建设项目对交通造成的影响”,特意以增加的一条条款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大型项目应当进行交通影响分析”。这些大型项目包括铁路和公路客货站场、水运客货码头、公共汽车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大型加油站、公交枢纽等大型城市交通设施;在城市主、次干道上施工并对交通有严重影响的市政工程项目;各类需封闭道路的工程项目。

  另外,还包括各类大型市场、商场、物流中心;城市快速路及主干道路两侧、主次干道交叉口四周、城市出入口道路等交通压力相对较大的区域;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米的公共建筑(含高层居住)或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米的居住区等。

  新修改的城市规划管理办法规定,这些大型建设项目应当由专业交通研究机构编制交通影响分析评价报告,作为提出交通组织方案和设计的依据。

  (屈凤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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