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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交警部门将加强对逃逸案侦破处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12:47 江南都市报

  34天5起交通事故逃逸案

  2006年11月24日至12月28日,仅仅34天的时间,南昌竟发生了5起交通事故逃逸案,占全年逃逸事故 的30%。15日,记者在南昌市公安交管局了解到,去年全年事故逃逸案共15起,其中已破获案件13起。

  近期发生多起事故逃逸案

  自2006年11月24日至12月28日,南昌市共发生5起交通事故逃逸案,占全年逃逸事故的较大比例。警方 通过各种方式,很快将5起逃逸案侦破。

  2006年12月16日,凌晨6时26分,在南昌市抚河中路,一辆小面包车在超车时撞死1名行人,车上下来一 男一女,女子见状报警后,两人立即驱车离开了现场。事故发生后,警方通过散落物认定,肇事车为长安牌面包车。在查看监 控录像时,警方发现该车没有车牌,所以无法立即确定肇事车辆。次日,警方对附近居民展开调查,寻找目击者,获悉肇事车 辆上喷有某行业标志,遂对附近此类行业单位进行排查。此后,警方找到了报警女子,并将肇事司机抓获。

  2006年12月27日晚10时许,一名女子在下班之前与丈夫通电话,要丈夫到她回家的路上来接自己。打完电 话后,这名女子便往家走。走到半路时女子发现有一名男子躺在地上,她上前一看,竟是丈夫被车撞倒后死亡。次日,女子身 上挂着“悬赏1万元寻找目击者”的牌子在事故发生地点哭泣。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展开侦查。根据散落物及其他线索,警 方确定肇事车辆为一辆越野车,并且为双港路上某单位用车。经逐一排查,警方最终将肇事逃逸者抓获。

  南昌市公安交管局万海平副局长告诉记者,尽管5起逃逸案均已告破,但短短34天里发生5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的情 况令人触目惊心,可见一些司机的法律意识相当薄弱,抱着侥幸心理欲逃脱责任,他们将采取措施,杜绝这种情况长期存在。

  肇事逃逸者受重罚

  据了解,出现肇事逃逸的原因,除了司机的侥幸心理外,害怕和对法律的不了解也是关键原因。大多数司机在发生事 故后,心里都会有所惧怕,害怕承担责任,所以便选择了逃逸;有的则是因为自己的车辆本身就没有车牌,且现场没有目击者 ,所以抱着侥幸心理逃逸。实际上,这种行为在给受害人造成伤害的同时,也将增加肇事者自身承担的责任。

  万海平告诉记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警方会通过事故鉴定来确定责任的划分,双方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如果肇事后逃逸,司机不仅要承担全部责任,而且处罚也将加重。通常,经济处罚必须加倍,数额至少在15万元以上;其 次还要受到法律制裁,按照《刑法》可判处3至7年有期徒刑。所以,还是奉劝司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报警,并协助 警方处理案件。

  万海平还说,目前,警方除了日常办案手段外,还会利用一些高科技,肇事司机也不要妄想利用没有车牌等方式来逃 脱法律的制裁。

  警方鼓励市民及时举报

  由于一些逃逸案十分典型,侦破手段也比较特殊,为了吸取经验教训,南昌市公安交管局的相关部门还将编制《南昌 市交通事故逃逸档案录》,收集典型性案例,给今后案件的侦破提供参考。

  南昌市公安交管局交通事故案件侦查大队陈小青队长告诉记者,对于交通事故逃逸案,警方在积极侦破、积累经验的 同时,也希望广大市民能够及时提供线索,帮助警方调查案情。很多时候,目击者就是关键的线索提供者,也许一条很简单的 信息就是侦破案件的关键。

  为了找到“凶手”,2006年12月,就曾出现过三四起受害者家属悬赏寻找目击者的情况。失去亲人的受害者家 属,在承受心理的痛苦时,还要为找寻肇事者四处奔波,这种痛苦是他人难以想象的。警方鼓励市民在发现交通肇事逃逸后能 及时报警,及时提供线索。在路上发现受损比较严重的可疑车辆,也同样可以报警,这样才可让肇事逃逸者无处可逃。文/许 国文张颖记者邓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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