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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可以双倍索赔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15:28 今晚报

  本报滨海讯刘长海报道 几个月前就预订好的婚宴,近日却被告知因饭店暂时歇业而被取消,消费者提出双倍赔偿被拒。昨天,汉沽市民董先生向本报汉沽记者站(89395302)反映了此事。

  据董先生介绍,他决定于农历腊月十六结婚。早在去年8月底,他和家人提前在某饭店预订了35桌酒席,并向饭店交纳了1500元定金。然而,几天前,董先生突然接到饭店的电话,要其速来取回定金。到了饭店,董先生才得知,由于饭店内部的一些设施出现了问题,需要全面整修,所以饭店将在春节前暂时歇业。董先生听后表示,现在家里面一切都准备好了,这35桌酒宴到哪里办去?店方提出,如果董先生愿意,他们负责找饭店。但董先生一了解,他们找的饭店非常小,卫生状况也不好,没有同意。

  董先生认为,当时向饭店预订婚宴时,已交纳了定金且双方签订了合同,所以,双方都应该履行责任,现在是酒店违约在先,店方应该按定金的价格双倍赔偿。但董先生的要求遭到了饭店的拒绝。

  对此,汉沽消协工作人员认为,我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所以,董先生向饭店交付定金之日起,双方签订的合同即开始生效。董先生要求饭店双倍赔偿定金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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