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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每年旁听庭审 原则上不少于两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17:20 深圳晚报

      据北京娱乐信报报道公安部近日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公安队伍法律素质的指导意见》,要求创造条件尽可能组织更多民警参加旁听庭审,主要执法部门和法制部门的民警每人每年旁听庭审原则上不少于两次,市(地)级以下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每人每年旁听庭审原则上不少于一次。

      此举旨在全面落实公安部党委关于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提高公安队伍的法律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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