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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病猪肉”谣言短信最高获刑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04:57 石家庄日报

  本报北京讯上周六,面对愈演愈烈的“病猪肉”短信,北京市卫生局特地出面辟谣。15日,警方表示,短信造谣同样触犯了法律。对于造谣者,如果证据充分,应根据情节轻重,分别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依法进行处罚、追究其法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前一阶段,北京通州有一批病死猪,死因不明,去向不明,所以近阶段,少到外面吃有猪肉的菜,少买肉肠、火腿等熟食,如果自己做饭买肉,一定到正规大商场去买。”“近期暂时不要食用猪肉,目前部分猪肉携带一种化脓性脑炎病毒,北京所有医院刚开完会。请转告你的亲友。”近日,很多市民接到类似的短信,一时间人心惶惶。北京市卫生局官员不得不出面澄清。

  除了发布造谣短信的人以外,很多市民都属于转发短信,善意提醒朋友、同事,那么,他们是否也触犯了法律呢?法律专家指出,很多市民可能在主观上没有恶意,这样一般法律上可以不予惩罚,但如果达到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就应该给予一定的处罚。比如有些人大量转发此类短信,造成部分人群恐慌,社会危害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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