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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实行孕妇预约制度 内地孕妇无预约将被拒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06:50 北京日报

  据新华社香港1月16日电香港特区政府16日下午召开记者会宣布,从2月1日起实行产科服务“中央预约制度”,将来港产子的外来孕妇数目限制在特区医疗体系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并防止外来孕妇在临盆一刻才赶到香港医院急症室求诊的危险行为。

  该制度规定,所有使用医管局产科服务的孕妇必须预约登记,一旦服务饱和,医院将会中止接受香港以外孕妇的预约登记。怀孕7个月或以上的内地孕妇如被怀疑来港目的是在港分娩,入境事务处人员会要求其出示文件,证明已办妥香港医院的预约入院安排。孕妇若未能出示证明,会被拒绝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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