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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方电视台播放违规医疗广告被工商总局曝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08:25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1月16日讯 (记者 姚芃) 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今天发布了2007年第一号广告监测公告,福建东南卫视、辽宁卫视因发布存在严重涉嫌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内容的广告被曝光,成为《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实施以来首批被曝光的媒体。

  据介绍,由十一个部委联合制定的《违法广告公告制度》于2006年12月实施。该制度规定,违法广告公告应在新闻媒体上广泛刊播。媒体刊播违法广告公告相关信息,应当及时、全面、客观、准确。对于公告中涉及的违法广告活动主体要如实刊登。

  本期公告称,国家工商总局、

卫生部修订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但仍有个别广告发布单位无视法规和禁令,继续发布违法医疗广告。据监测,福建东南卫视2007年1月2日发布的上海协和医院治疗不孕不育医疗服务广告、辽宁卫视2007年1月2日发布的沈阳仁济医院治疗不孕不育医疗服务广告,存在严重涉嫌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内容,根据《违法广告公告制度》予以公告。

  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在公告中明确表示,对发布上述涉嫌违法广告负有责任的当事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同时,将继续加强对医疗广告发布的监测,及时查处和曝光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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