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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台办:台通缉之前王又曾已离大陆何来“遣返”之说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10:35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月17日北京消息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新闻局副局长杨毅今天表示,有关台湾一些人指责大陆没有将王又曾“遣返”的说法,这是毫无道理的。 杨毅指出,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有关方面表示王又曾是1月13日离开大陆赴美,而台湾有关方面发布通缉王又曾的时间是1月15号。这就是说,王又曾被台湾方面通缉之前已经离开大陆了。这样的话,又何来“遣返”之说? 杨毅并强调,多年来,大陆司法机关积极推动两岸合作打击犯罪,依法保护两岸同胞的生命财产安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今后,大陆有关方面将一本初衷,继续加强两岸合作打击犯罪,切实维护两岸同胞的合法权益。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17日上午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针对记者有关台湾力霸集团董事长王又曾的提问,杨毅作出上述表示。(云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