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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活禽经营区 要设独立出入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12:14 法制晚报

  北京目前不会解禁活禽市场

  市场活禽经营区 要设独立出入口

  本报讯(记者 曹坤)市场内的活禽经营区,要设立独立出口。

  记者今日从农业部官方网站获悉,近日农业部、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了《活禽经营市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活禽专业批发市场选址应远离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取水口,避开居民住宅区、公共场所等人口密集区,距离养殖场3公里以上;活禽销售区、宰杀加工区与消费者之间应实施物理隔离。

  有活禽经营的城市农贸市场活禽经营区域,要与其他产品的经营区域分开,有独立的出入口;配备固定禽笼,禽笼底部应距离地面15厘米以上。

  市场主办者作为经营活动的相应责任人,应当建立市场经营管理制度,对禽类及禽类产品的运载工具进行消毒,每天收市后对禽类经营场所及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

  活禽经营市场从业人员出现发热伴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时,市场主办者和经营者应当立即将病人送医疗机构就诊,并说明其从业情况。

  记者今天从市农业局畜牧处了解到,北京市对申请开放活禽市场审批相当严格,目前,城镇内还没有区域符合解禁活禽市场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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