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日回顾:

诉孔家花园名誉侵权被驳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12:28 新闻晚报
□记者焦晓虹

  晚报讯 网络上出现过激评论,遭到“恶语”的多家饭店和大众点评网对簿公堂。电视台对此录制了一期节目,节目中有一句“没有给大众点评网好处,才会在网上被谩骂”。大众点评网一怒而起,将节目中的采访对象孔家花园的经营方告上法院,要求其承担名誉侵权的民事责任。昨天,徐汇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请。

  大众点评网是汉涛信息咨询公司开设和经营管理的餐饮点评网。2003年9月,汉涛将网民对于上海餐馆的点评编辑成段,刊登在《上海餐饮指南》上。孔家花园的经营者、上海十方餐饮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将汉涛告上了法庭,认为《指南》一书中,对其评论偏激。

  今年7月,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播出了题为《陌生人的责骂》的节目。杨先生以“餐馆老板”的身份接受采访。节目中有这样一段话,“杨先生说,他还分析出了自己在网上被骂的原因……大众点评网的工作人员曾经邀请他加入特约商户,但当时被他拒绝了……就是因为自己拒绝了加入特约商户,没有给大众点评网好处,才会在网上被谩骂。”杨先生还举例称:“‘老饭桶’攻击的那些饭店,没有一家是他的会员。”

  “十方公司的杨先生无视既成的客观事实,肆意杜撰,恶意弯曲,其目的是借助媒体混淆是非,其行为已造成汉涛的名誉受到损害,所以要求十方公司在指定媒体上道歉。”汉涛公司的代理律师说。

  上海十方餐饮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指出,十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及老板不是杨先生,他也不是公司的股东,公司没有授权他代表餐馆接受采访。而杨先生则强调,他的原话是“你看老饭桶人身攻击的那些饭店,没有一家是它的会员”,该言论实事求是,而其他内容都是主持人的旁白。

  法院审理后认为,电视节目的制作者给了原、被告阐述事实,发表观点的平台,原告认为有不同观点可以进行解释,对双方的不同意见,作为一个理性的观众,在完整收看了电视节目后,会作出一个合理的判断,原告汉涛公司的社会评价不会因此降低。因此,汉涛要求被告承担名誉侵权的民事责任,法院难以支持。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