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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侦办力霸案 将视案情考虑派员赴美调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13:55 中国台湾网

  中国台湾网1月17日消息据台媒报道,台湾力霸集团创办人王又曾、王金世英夫妇遭台检方通缉后滞留美国,台北地检署襄阅主任检察官林锦村今天表示,检方将根据台美有关协议,请求美国有关方面调查王又曾等人行踪,以及在美是否有财产;依台美间协议,台检方人员可赴美调查,台检方目前虽无计划派员赴美,但将视案情发展作考虑。

  台湾“中央社”仅引述林锦村的话表示,台检方今天主要的侦查动作是清查力霸所属子公司设立情形和资金,近日这方面已有些进展,另外,目前境管人数仍维持在48人。

  至于王又曾等人在美国,台检方将采取什么作为? 林锦村指出,将请美国有关方面依照“台美刑事司法互助协议”,了解王又曾在美国的去向、动态和行踪;另外,请求美方协助调查王又曾和家人在当地是否有财产,若经查证确实在美国有财产,将通过上述协议,请求美国有关方面依规定扣押或冻结财产。

  林锦村表示,根据上述协议,检察官若有必要,可前往美国请求美方协助其在美国执行刑事调查工作,以及请求美方协助调查。

  据报道,台湾检调侦办力霸案,认为王又曾、王金世英夫妇涉嫌违反“证交法”,且拘提未到,1月15日发布通缉两人,时效长达25年,最后期限为2031年5月。台当局外事主管部门也于15日证实,王又曾、王金世英夫妇13日自上海搭机飞往美国旧金山。 (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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