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预约将收费4.8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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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17日14:28 新民晚报
据新华社香港1月16日电特区政府宣布,香港医院管理局将从2月1日起实行产科服务“中央预约制度”,所有使用医管局产科服务的孕妇必须预约登记,一旦服务饱和,医院将会中止接受香港以外孕妇的预约登记。
特区政府提出,将提高非香港特区居民使用特区医管局产科套餐服务的最低收费标准,有预约的收费为3.9万港元,没有预约的收费为4.8万港元,所有费用须在首次预约时全数缴纳。
特区政府同时宣布,将会在入境管制方面采取措施以配合新的医疗服务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