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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报刊登外国公民须知 中国使馆向同胞通报译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7日15:2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月17日电为配合俄移民登记法,即修订后的外国公民法律地位法等相关法规的实施,《俄罗斯报》1月15日第二版刊登出《外国公民须知》。为方便中国同胞了解掌握,中国驻俄罗斯大使馆将上述消息译文通报如下:

  进入俄罗斯国境的外国公民必须填写移民卡,在俄罗斯停留期间应随身携带该移民卡。

  在抵达俄罗斯目的地城市后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到移民局注册,或通过邮局向移民局递交通知书。联邦移民局的工作人员或邮局的工作人员将在存根页上注明已做过移民注册。

  在居住地登记只限于具有永久居留身份及临时居留身份外国人,此种情况下,该登记亦具有通知性质。

  凭签证来俄罗斯的人,其注册的居留期限最长不能超过签证有效期。凭免签协议来俄罗斯的人,其注册的居留期限在三个月以内。如在此期间该人找到工作,则可将在俄居留期限延长至与工作期相同。

  外国公民只有在获得工作许可后才有权在俄务工。移民局将在递交申请后10天内颁发工作许可。

  只有持工作签证来俄的外国公民才有权务工。

  对于违反移民登记规定的外国公民,将依法处以2000至5000卢布的罚款。对严重违反规定者将依照法院判决予以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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