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不成强抢“前女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0:00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沂南1月17日讯一男子因对前女友与其断绝恋爱关系不满,竟率众“抢亲”,并将“前女友”强行抢至家中将其强奸。近日,沂南县一村民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1月10日19时许,沂南县公安局110接到村民赵某报警,称其妻潘某在一个多小时之前被附近一村的村民李某抢走。接警后,沂南刑侦大队迅速赶往该村开展解救工作,并于当日20时许将潘某成功解救,解救时李某逃脱。在对受害人潘某的询问中,发现李某涉嫌强奸,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和抓捕工作。1月15日下午,犯罪嫌疑人李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2005年秋天,39岁的李某和刚离婚不久的潘某经人介绍开始恋爱,后因其他原因潘某提出分手,李某一直对潘某与其断绝恋爱关系不满,尤其是看到去年潘某和附近一村的赵某结婚后更加心生嫉恨。遂于1月10日下午17时许,李某带领本家兄弟及平时在一起玩的朋友等一行6人,上演了一场强抢“前女友”的丑剧。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前往帮着抢人的王某等5人分别受到治安处罚。


通讯员 苏洪青 王海生  记 者 张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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