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农户可获贴息贷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0:00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临沂1月17日讯临沂市低收入农户符合财政贴息条件后,可获得最高3万元的贴息贷款,财政部门将按每月5厘贴息。临沂市财政局今天出台《临沂市财政支持百万农户致富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称《暂行办法》),解决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融资难问题。

  《暂行办法》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扶持的对象主要是指农村中的低收入农户,具体核定时以村为单位,享受财政贴息的农户可占到一个村总户数的20%。被确定列入财政贴息扶持范围后,两年不变。低收入农户因扩大种植规模或者进行种植业结构调整、引进农业新品种,发展畜牧水产养殖,对农产品进行简单加工、包装、储运等项目发生的贷款可以享受财政部门贴息。

  《暂行办法》规定,符合贷款和贴息条件的农户每年累计享受贴息的贷款额不超过3万元,财政部门按每月5厘贴息,贴息期限一般与农户贷款期限一致,但最长不超过2年(含2年)。此外,为体现对低收入农户的照顾,山东省农村信用联合社临沂办事处规定,贴息贷款利率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不超过50%。

  确定享受贴息贷款的农户按期归还贷款后,财政部门凭信用社报送到财政部门的低收入农户贷款、还款情况表,通过“沂蒙惠农一卡通”,直接将财政的贴息存到农户的存折上。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农户,财政不予贴息。

  此外,为了鼓励有关单位、个人向享受财政贴息补助的农户提供贷款担保,在未向被担保的农户收取任何费用的前提下,财政部门将对担保人(不包括联户联保中的自然人),按折算成年的担保贷款额2%给予奖励。


记者 张纪珍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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