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广告收益该归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0:18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张非非)电梯里的广告,其收益是不是被物业管理公司偷窃了?目前,哈尔滨市有数千部正在运行的电梯里常年悬挂商业广告,每年收益几千万元。一些法律工作者认为,电梯里的广告收益权应该属于全体业主,物业公司仅有代管权,不可随意支配。

  日前,在三大动力路上的几栋高层住宅里,几十部电梯里悬挂的商业广告悄悄地又换了一批。这次新换上的是“海南亚龙湾旅游酒店”、“五常壹佰垧大米”和“纳斯达克英语培训学校”。但是业主们并没有获悉这批新换上的广告究竟收益是多少?又都用于何处?据悉,仅这几十部电梯,一年里就已悬挂过10多种商业广告。据广告业内人士估算,正常收益应当在数十万元。

  像这种高层电梯里悬挂商业广告的现象,在哈尔滨市非常普遍。道外区滨海大厦的电梯里,一年四季都悬挂某种药品广告。市广告协会资深专家周老师认为,全市每年电梯里的广告,总收益至少在几千万元。

  这种收益究竟归谁所有?又被用在了何处?记者通过一些物业管理公司了解到,这些电梯广告的收益,大多被物业管理公司视为己有,当作奖金发放。少数声称“收益归业主”的物业管理公司,也从不向业主公布这些收益的具体使用情况。因此,道里区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杨建辉认为,有理由断定,全市这些电梯广告收益,几乎100%都被物业管理公司拿走了。

  龙房川律师事务所的一位律师认为,电梯作为物业设施的一部分,其所有权毫无疑问属于全体业主,其内部的商业广告收益权也应当属于业主。被物业管理公司偷窃了的电梯广告收益,业主们有权收回。如果物业管理公司将其用于物业管理服务等用途,也必须在业主的委托、监督之下方可进行。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