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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昨天,省十届人大常委会28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张东安同志为省监察厅厅长,免去陈履祥同志的省监察厅厅长职务。
会议决定,任命刘铁流为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免去其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职务。
会议还决定,因冯伦定达到最高任职年龄界限,接受其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
(万聪 本报记者 胡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