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市民屋子更暖把好事办得更好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1:54 哈尔滨日报

  薛一伦

  近年来,每到冬季,供热质量都会成为政府、市民关注的热点。在2006—2007这个供暖期,未待天气转冷,政府部门就出台一系列措施,让寻求维护用热权益的市民备感温暖。针对往年供用热双方缺少书面契约,出现供热纠纷缺乏解决问题法律依据的现状,市供热办发出通知,要求供热单位逐户与用热户签订供用热合同。同时,还在各区组建了“供热办”,负责就地化解供用热矛盾、解决纠纷,监督检查供热法规落实情况。政府还出台了《哈尔滨市供热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暂行办法》,规定供热企业将被分为A、B、C、D四个等级,即分为绿牌、蓝牌、黄牌、红牌四个等级企业,对供热问题较严重的“红牌企业”,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建议有关行政部门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政府又指定市计量所为居民室温测量机构,供、用热双方发生室温纠纷有了权威测量机构。

  一次性出台了这么多供热市场监管新举措,在哈尔滨供热历史上绝无仅有,令百姓备感振奋。这些举措,对制约个别供热单位的不良行为,维护百姓的根本利益,遏制供热短斤少两现象,起到了重要作用,促使哈尔滨市供热纠纷呈现下降态势。来自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12319服务热线的数字:2006年10月20日至2007年1月11日,市民反映供热方面问题16558件,比上一包烧季同比下降28.1%。

  然而,一些供热企业受陈旧思维方式影响,以及供需双方积累的矛盾,毕竟难以在一夜之间消除。尽管政府三令五申要求逐户签订供用热合同,可是其收效不容乐观。一些单位寻找种种借口,对居民签订供热合同的要求搪塞、推脱。有的单位对室温不达标得过且过,不能采取措施尽快解决。特别是,与供热法规相配套的措施没有跟上,有些市民即使获得了供热单位违反合同的证据,依旧难以追索应得的赔偿。

  这些问题虽说只是前进中的支流,表现在个别单位、个别方面。但对于具体居民家庭来说,室温不达标、索赔难就是百分之百的大难题。因此,正视存在的问题,对于化解矛盾、完善供热管理,促进供热市场向规范化有序发展,无疑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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