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费用可全省联网结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2:44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邱文辉

  本报讯 近日,省劳动厅制定下发《全省联网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稽核和结算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明确指出,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的稽核、结算统一可在全省联网软件上进行。其中,异地购药费用、异地普通门诊及门诊特殊病种的医疗费用均按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异地参保人员转入福州市区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力争实现按(普通病种及特定病种)定额结算,在其他统筹区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暂按项目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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