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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法促高速公路高速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5:20 深圳商报
江苏立法促高速公路高速 收费站拥堵应免费放行 【新华社南京1月17日电】(记者石永红)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日前对《江苏高速公路条例》进行修改,其中确定,高速公路收费站在拥堵超过一定程度时,应免费放行。这一规定将从2007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具体规定,收费站应当开足收费道口,保障车辆正常通行,避免车辆拥挤、堵塞。 因未开足收费道口而造成平均10台以上车辆待交费,或者开足收费道口待交费车辆排队超过400米的,应当免费放行,待交费车辆有权拒绝交费。 在审议时,有委员指出,驾车人是按享受高速公路的快速标准来缴纳道路通行费的,如果车辆在收费站排队几百米甚至上千米,等上几十分钟,高速服务已经打折,再按原标准交费显然是不合适的。 江苏省人大法制委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未开足收费道口时,第10辆(含)以内的车辆,以及开足道口后200米以内的车辆,是不免费放行的,只是对后面的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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