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名特大海上走私香烟案被告受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5:40 深圳特区报

  配备快艇卡车,筹集走私资金7000万,偷逃税款12亿

  20名特大海上走私香烟案被告受审

  市中院昨日开庭审理,第一被告当庭认罪

  【本报讯】(记者吴涛)来自福建石狮和广东惠来的两伙不法之徒相互勾结,筹集走私资金7000万,配备快艇、卡车等运输工具,大肆将境外香烟在不设关地走私入境,在两年时间里,该团伙走私香烟总计偷逃税额12亿余元。昨天,卢承品、林金洲等20名被告人以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筹集巨额走私资金

  公诉机关指控,2004年初,原籍福建石狮的卢承品与广东惠来人林金洲预谋将境外香烟在福建石狮海域偷运进境,然后销售牟利。双方商定由林金洲负责在香港收购香烟并转口到菲律宾,卢承品负责将境外的香烟在福建石狮海域偷运进境,双方各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作为走私活动的资金。后卢承品召集同案人卢承胜及卢承典、卢承专、卢承况(后三人另案处理)商议,每家出资人民币400万元,其余资金在福建省石狮市某镇港一村村民中集资。利用上述方法,共筹集到走私活动的资金人民币3500万元。同时,林金洲与蔡祥猛合伙出资人民币3500万元。

  为了实施走私活动,卢承品等人先后租用、购买了运输香烟的船只快艇(俗称“白金刚船”)两艘、渔船两艘作为将香烟从菲律宾运输到石狮海域的工具,雇佣、购买小铁船(俗称“小铁仔”)作为将香烟从海上运往陆地的工具,小卡车(俗称“飞虎”)作为陆上运输的工具。同时卢承品先后纠集了被告人邱明志、蔡尚坛、邱金来、卢天集、邱秀锦、邱育群、邱于安、邱天培等人参与走私活动,并对上述人员进行分工。卢承品负责指挥全部走私活动,林金洲则负责在香港收购香烟,并将香烟转口到菲律宾。

  走私获利投资房地产

  记者在庭审中了解到,这一特大走私团伙可谓“经营有方”,有专人负责将走私获取的暴利进行再“增值”,分别在福建厦门、辽宁鞍山等地大肆投资房地产生意。

  自2004年初至2005年10月间,卢承品、林金洲等人根据各自的分工,大肆将境外香烟在不设关地走私进境。经海关关税部门核定,偷逃税款额为人民币922675039.9元。林金洲伙同卢承品等人在石狮走私香烟的同时,还伙同陈和钦、游德强、张桃腾、苏北来(另案处理)等人在惠阳海域用同样方法偷运香烟进境。2005年8月至11月间,该团伙在惠阳海域共偷运香烟进境11航次,偷运香烟21505箱,偷逃税款额达人民币100289953.78元。

  2005年底,经林金洲提议,卢承品等人到广东惠阳同苏北来、陈和钦、游德强、张桃腾等人联系,商议共同在惠阳海域继续偷运香烟进境,尔后销售牟利。自2005年11月至2006年1月问,上述人员共在惠阳海域偷运香烟进境19航次,香烟33947箱。经海关关税部门核定,共偷逃税款额为人民币266226067.80元。

  第一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

  由于被告人数众多,昨天的庭审只完成一小部分。面对公诉人的指控,作为第一被告人的卢承品当庭表示认罪。但是他表示自己不是这个团伙的组织者。“所有的事都是我大哥说了算。我是通过朋友认识林金洲的,他说有香烟的货源,让我帮忙弄‘上岸’。后来经过我从中牵线,我大哥和林开始合作。”卢承品这样说道。他表示在走私中,自己只是承担联络的任务,比如林金洲和他联系说货到了,他就把这个情况告诉他大哥,然后按大哥的安排行事。他还说,自己以前的很多交待不属实,是因为出于兄弟情谊,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关于走私资金的来源,他表示其中只有20万元是他自己的,其他的同案人员也不是他纠集,也没有安排他们进行分工。他还声称自己从2005年起就自动放弃走私生意了,并主动交待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应属于自首。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卢承品、林金洲等人目无国法,在非设关地大肆偷运香烟进境,在国内销售牟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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