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民工兄弟发工资可要“规矩”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7:32 大众网-生活日报

  生活日报1月17日讯(记者尹玉涛通讯员关学军)日前,济南市清欠办、济南市建委对全市建筑业企业建立和实施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其间,查出14家企业不合格,这些企业受到严厉处罚。

  在本次检查中,共抽查建筑业企业507家,其中市属企业132家、县(市)区所属企业335家、外地进济施工企业40家。检查表明,绝大部分建筑业企业建立了规范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尤其是济南四建、中建八局二公司等企业依据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项目、形式以及时间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并在现场将支付工资的人员姓名、工资数额、支付项目等情况进行公示。

  与此同时,还有一些企业没有按照规定建立起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存在较多问题。集中表现为:领导的重视程度和认识程度不够,规章制度不健全,有效性较差;没有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合同签订不全;民工工资发放表没有有效签字,有的甚至没有工资发放表;工资发放标准、发放方式及发放程序没有以公开形式告知农民工;企业缺乏对工资发放的监管措施;施工现场未按规定在显著位置公布农民工维权须知。部分企业还存在拖欠民工工资、有投诉上访问题等。

  经检查,有14家企业不合格,分别为:齐鲁建设集团公司、山东省对外建设工程总公司、济南市大发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东超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市市中区党家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济南市市中区第二建筑工程公司、济南永冠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平阴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章丘市凤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南通市德胜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江苏省建设集团公司、深圳粤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盐城市鸿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周口机电安装有限公司。

  按照有关规定,济南市清欠办、济南市建委对这14家不合格企业作出如下处理意见:在检查验收未能取得复验合格前,不得从事投标活动;一律不得参加2007年资质年度考核,其资质升级、增项的申请一律不予批准;外地进济施工企业不得参加2007年度备案审核。

  此外,济南市清欠办、济南市建委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建筑业企业必须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加强对工资支付监控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到每一位农民工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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