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打击商业贿赂出重拳 2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7:33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李剑军、通讯员王洪、张琦)襄樊中级人民法院8日向记者透露:去年该市两级法院共审理商业贿赂案22件,2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中5人被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

  该市查处影响恶劣的商业贿赂案包括:原谷城一中校长刘某利用职务之便,在该校建造语音室等过程中,先后10次受贿28万元,被判刑11年;原保康县国土资源局局长齐某2年受贿7.08万元,获刑5年半;原保康县安监局副局长李某利用职务便利,半年内7次受贿索贿9万元,被判刑7年;原枣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开发中心主任唐某受贿5.96万元,案发后主动交代犯罪事实,退回全部赃款,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襄樊中院副院长艾军称,商业贿赂主要集中于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等6大领域;此外银行信贷、商业保险、体育等9大行业发案率也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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