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问“贪官”必须全程录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8:04 南京晨报

  晨报法援热线86852801报道 从被讯问的涉案贪官进入讯问场所开始,到他核对讯问笔录、签字捺印手印结束,都要进行全程不间断同步录音录像,录像画面必须反映被讯问人正面中景。记者昨日从南京市检察院获悉,从1月20日起,南京检方将对全市检察机关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范情况进行监察。

  据介绍,此次监察的重点主要有:检方用于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器材装备、设施的配置及使用情况;职务犯罪案件,每次讯问嫌疑人时是否按规定对讯问全过程同步实施了不间断的录音、录像?即要求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录制的起止时间,从被讯问人员进入讯问场所开始,到被讯问人核对讯问笔录、签字捺印手印结束后停止。

  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时,检察人员是否严格按要求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时,是否在规定场所进行,程序是否规范,录音、录像资料的保管、移送、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录制工作结束后,录制人员应当将录制资料的正本交讯问人员、被讯问人员确认,当场装入人民检察院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密封袋,由录制人员、讯问人员、被讯问人三方封签,由被讯问人在封口处骑缝捺印手印。

  “讯问方式规范化,一是规范检查反贪一线检察人员办案行为,二是防止涉案人员在法庭上翻供,为自己所犯罪行抵赖、找各种借口。”一位在反贪一线工作多年的检察官这样表示。

  作者:崔洁 水金 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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