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男纠缠68岁女 老太报警拒付小伙青春损失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8:24 荆楚网-楚天金报

  据《现代快报》报道 “不要再纠缠我了!我供你吃、供你喝,要摩托车我掏钱给你买,对你还不够好吗?难道我们俩就不能像刚认识时那样,好合好散吗?”前晚8时左右,南京下关一僻静角落,一位60多岁的老太太正激动地冲一名小伙大声叫嚷,而小伙也满怀怨恨:“我已跟了你整整两年,现在你说不要我就不要我了,哪有这么便宜的事?你必须赔偿我的青春损失费,不然,我跟你没完!”

  年近七旬,活力四射

  68岁的高老太家住下关,虽然年近七旬,但仍然活力四射,年轻时就爱唱爱跳爱打扮的她,在连儿女都已成家添子的暮年,依旧奔放大胆、热情主动。因为注重保养,穿扮入时,高老太太看上去更像是“高阿姨”,谈吐和做派也丝毫不让年轻人。与高某旺盛的生命活力相比,年轻时也曾英姿勃发的结发丈夫眼下已是风烛老人,离了拐杖路都走不稳。

  好在儿女都已长大成家,不再拖累父母,高某一个月有1000多元的退休金,老伴的退休金七七八八加起来也有2000多元,此外,家里出租的房子一个月也能有3000元租金进账,在旁人看来,老两口的晚年生活应该是无忧无虑的。

  形同母子,实为情侣

  然而,高老太并不安于平静的生活,生性好动的她,常常出入于舞厅和迪吧,两年前,一次偶然的机会,高老太在一家舞厅认识了当时只有28岁的小伙李某。虽然也已是谈婚论嫁的年纪了,但一直无业的李某不单人穷,身体还存有缺陷:因患有白化病,李某浑身上下的毛发都是白的,肤色也一个劲发红。

  一边是66岁的老太太,经济富足;一边是28岁的小伙,手头拮据,两人很快熟识,并“好上了”。虽然两人年纪上看像是母子,但既成的暧昧关系却给了两人新婚燕尔般的甜蜜。生活越来越滋润的李某开始有了青春的感觉,而半老徐娘的高老太也开始了“夕阳红”。

  压力太大,提出分手

  从那时起,李某的生活开销大多被高老太独自包下,高老太不但给李某买吃买喝买穿,而且只要李某开口或伸手,高老太均是有求必应。有一次,李某提出想买一辆摩托车,没几天,高老太就把买车钱送上,后来摩托车骑旧了,在李某的要求下,高老太又为其新买了一辆。两年中,高老太用在李某身上的钱就有两万多。

  俗话说,没有不透风的墙。高老太频繁地拿钱、外出,引起了家人的怀疑。渐渐地,高老太被小伙“搭上”的风言风语,陆续传到老伴和子女的耳朵里,而李某一而再再而三地伸手张口,也开始让高老太感到不快,来自各方面的压力越来越让高老太感觉到:“不能再这样继续下去了,天亮了,该是说‘分手’的时候了”。她渐渐疏远李某,李某却浑然不觉。

  拒付“赔偿”,怒而报警

  高老太决定直截了当提出分手,当她将分手的决定告知李某后,李某异常恼怒,坚决不肯将这段“感情”结束。而高老太此时也铁下心来,坚决要一次了断。

  前晚,高老太和李某约好来到下关,就“是分是合”的问题,两人进行一次对话。谈话中,李某提出除非给他一笔经济补偿,否则就盯着高老太不放。两人发生激烈争执,无奈中,高老太拨打了报警电话。110民警赶到后,对其进行了调解,并告诫李某以后不得再对高某无故骚扰。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