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偷寄还赃物民警“顺藤抓贼”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8:56 半岛都市报

  本报1月17日讯(记者刘冠南通讯员刘磊王开清)牟某坐火车出差准备下车时,顺手偷走了乘客胡小姐的手提包,然而看到包内的贵重物品后,牟某又良心发现,主动将偷来的手提包邮寄给了胡小姐。由于在邮寄时写明了自己的地址,牟某随后被警方抓获。近日,青岛铁路运输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牟某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两年。

  据介绍,2006年10月12日,北京某公司的胡小姐和同事乘坐上海至青岛的列车来青岛。胡小姐本来睡在卧铺车厢的中铺,并把手提包压在被子底下。行至半路,由于睡在下铺的乘客提前下车,胡小姐在列车快到潍坊站时上厕所回来,就改睡在了下铺,然而她事后发现,就在她去厕所时,她装有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钱包以及重要资料的手提包被偷了。胡小姐随后向乘警报了案。

  两天以后,就在胡小姐回到北京后,当时睡在她上铺的男子牟某却突然用胡小姐的手机给她打来了电话。牟某称自己捡到了胡小姐的手提包,并愿意原封不动地邮寄给她。得知胡小姐已经报案后,牟某再三表示,请胡小姐收到包后赶快销案,“不要让公安机关找我麻烦”。很快,胡小姐的手提包被完好地归还,包内物品一样不少。然而警方也顺着邮寄包裹上的地址,将牟某抓获。经查,36岁的牟某系河南人,案发前在上海市某电器公司工作。

  今年1月16日,青岛铁路运输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牟某盗窃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考虑到他能主动退回全部赃款赃物,故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二年,并处罚金2500元。判决生效后,牟某返回了在上海的家中,并没有提出上诉。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在公安机关审问下,牟某承认了自己是临时起了贪念,偷走了牟小姐的手提包,而并非“捡到”。而胡小姐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收到被盗的手提包后,她并没有想再追究。编辑:解西伟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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