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八项医疗专项技术实行准入管理 做脸轮廓整形至少二甲医院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09:0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通讯员 宋国梵 记者 朱文娟)今后,二级甲等以上的医院才有资格做脸部轮廓整形手术。记者昨天从市卫生局获悉,4月1日起,冠心病介入诊疗技术等8项专项技术管理规范将在本市实行,不达标的医院今后将不能再做这些项目。据悉,制定规范实行医疗技术准入制这在国内尚属首例。

  “今后一般的美容院将不能再随便打出整形广告。”市卫生局有关人士昨天在解释这些规范时告诉记者,长期以来,不少资质不够的医院也开展了诸如整形等项目,但事实上这存在一定风险,极易引发医疗纠纷。“所以我们确定了首批八项已经在临床使用的医疗技术制定了准入‘行规’。如整形手术,今后必须是二级甲等以上的医院才能开展,并且配备有副主任医师。一些项目则还要求医生必须有三年以上手术经历。”该人士表示,今后,如果哪家医院的医疗机构、人员、技术设施等条件不符合这些规范,将不能再开展相应技术。

  据介绍,这八项技术分别为:冠心病介入诊疗技术、白内障超声乳化技术、面部轮廓整形技术、血液透析技术、临床基因扩增检验技术、高强度聚焦超声技术、医用高压氧治疗技术和心脏导管消融技术。

  此外,对于各医院打算开展的新技术,本市也已实行准入制度。到去年年底,卫生部门共接受各级医疗机构申请开展的新技术项目共266项次,经论证准于开展的为239项次,不予批准开展的27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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